昨日,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本年上半年北京市广告监测状况。上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 4904 条次。其间,人用药品类广告以 918 条次位居违法量首位,而医疗美容广告违法率涨幅最大,上一年为 14.08%,本年为 25.63%。
上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 4904 条次,与上一年同期比较增加了 175 条次;广告违法率为 0.28%,与上一年同期比较上升了 0.08%。全市各工商分局对一季度监测下派的违法广告均进行了立案查处、责令改正或行政劝诫处理。各类产品和效劳广告违法量位居前五位的类别依次是人用药品、医疗医治效劳、医疗美容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。此五类广告违法量共 3334 条次,占全市违法广告总量的 67.99%。
其间,人用药品类广告以 918 条次位居违法量首位。整理人用药品违法广告的表现方式,能够看到多种类型。如:药品广告未经同意私行发布;含有不科学的表明成效的断语或许确保;使用医药科研单位、医疗机构或许专家、医师、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;发布含有免费医治、免费赠送、有奖销售, 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许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广告灯等。
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,新修订的《广告法》将于本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。新法与现行的广告法比较,修正起伏较大。其间,针对保健食品广告中的杰出问题,新法中增加了关于保健食品原则的规则,保健食品制止代言,制止触及疾病防备、医治功用;一起,清晰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音像出版单位、互联网信息效劳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、摄生常识等方式变相发布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疗、保健食品广告;新修订的《广告法》与旧版比较, 还增加了对药品广告原则的规则, 规则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, 一起药品广告有必要显著地标明忌讳不良反应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