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4日,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“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”案侦办状况的通报,对“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”问题,山东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省公安厅辅导聊城市、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展开侦办查询,现已查清首要现实。3月24日,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、王清伟作出停止侦办的决议。通报全文如下:
对“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”问题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省公安厅辅导聊城市、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展开侦办查询,现已查清首要现实。3月24日,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、王清伟作出停止侦办的决议。
经查,2018年4月14日,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细胞肺癌和膀胱癌,入住聊城市肿瘤医院,同年11月10日因病逝世。医治期间,主任医师陈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引荐未经同意的进口药“卡博替尼”,并让其自行购买。王某青恳求陈宗祥介绍购买途径,陈宗祥将购买过此药的患者家族王清伟介绍给王某青。应王某青之弟王某光恳求,王清伟将为其父购买但未运用的1瓶“卡博替尼”转卖给王某光;后应王某光恳求,王清伟又从段某真处帮其购买一瓶“卡博替尼”,共获利784元。
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有关规定,“卡博替尼”为有必要同意而未经同意进口的药品。陈宗祥向患者引荐“卡博替尼”并列入医嘱,违反了《执业医师法》相关规定。经多方查验,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,与药品出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相关,没有依据证明王某禹逝世与该药有直接关系。其行为虽属违法,但尚不构成违法,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停止侦办的决议。
王清伟应王某光恳求,转卖和协助购买“卡博替尼”,并从中少数获利,但其行为情节明显细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违法,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王清伟作出停止侦办的决议。
王某青在其父逝世后,屡次谩骂陈宗吉祥院方工作人员,打乱医院正常次序,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议对其予以训诫。
另据侦办,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来,很多代购、出售未经同意进口的境外药品并从中牟利,将另案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