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高敏华)昨日,佛山市委宣传部举行佛山市版权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佛山市作品着作权登记资助办法》和《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》(自2019年10月19日起施行),对作品着作权登记资助力度大幅提升,首次开展市级版权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的认定资助,资助对象扩大至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或在佛山市经商、就业、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公民。
根据《佛山市作品着作权登记资助办法》,佛山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作品着作权登记进行资助,一般作品每件250元,计算机软件每件500元。根据《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》,被认定为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的,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;被认定为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再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5万;被认定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再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;被认定为佛山市优秀版权作品的,按照作品类别资助1万~4万元,被认定为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的,对照省版权局的资助标准再一次性进行等额资助,被认定为“中国版权金奖”的,每件作品再一次性资助5万元。
据统计,2019年共资助着作权登记7203件(其中计算机软件1312件),同比增长65%,资助金额达180.075万元。2020年,佛山市版权扶持资金预算为267.5万元,其中,2019年1-6月进行着作权登记的作品资助112.5万元,版权示范单位、园区、基地扶持155万元。此外,2020年将评选出10个佛山市优秀版权作品,并在2021年核发资助,预计资助资金30万元。
另外,为鼓励更多企业争创国家、省级版权示范单位,对市内获得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、国家版权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和园区以及省最具价值版权作品及“国家版权金奖”作品给予资金扶持(省级15万、国家级30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