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来印发《预算办理单位国有财物运用办理方法》,标志着预算办理单位的国有财物运用办理迈上了依法标准的轨迹。《方法》提出,对国有财物施行动态办理;安排施行国有财物办理的绩效考核,推进大型仪器、设备等财物的同享共用和公共渠道建造,以及国有财物同享共用机制的树立。
到 2014 年,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办理单位总财物(原值)已达 1656 亿元。部分单位存在「重资金、轻财物,重置办、轻办理」等问题;对外出资和租借、出借等事项存在批阅程序不严等现象,不同程度地形成国有财物丢失或丢失。
《方法》提出,国有财物运用实施「国家统一一切,财政部归纳办理,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办理,各单位详细办理」的办理体制;明晰了国有财物租借、出借边界及对外出资边界,不得将国有财物租借、出借给个人。国有财物租借、出借时刻一般不超越 5 年;要求各单位担任用于对外出资、租借、出借等国有财物的保值增值,承当出资企业国有财物保值增值职责。财政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各单位国有财物进行监督,一起明晰规定了对国有财物运用违规违法行为的处分。
《方法》着重,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出资,出资规模仅限于卫生计生效劳相关范畴,其间,预算办理医院仅限于医疗效劳相关范畴。别的,拟用于对外出资的国有财物权属应当明晰。严格控制钱银对外出资,鼓舞运用科技成果出资。严格控制财物负债率过高的预算办理单位对外出资。对外出资单项或批量价值在 800 万元(含)以上的,需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审阅后,报财政部批阅。严格控制境外出资及并购出资,重视并购目标的隐性债款、许诺事项、可持续发展才能、职工情况等,合理断定付出对价。